泽界房产律师带你读合同—— 第四条 有关的抵押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11-11 15:57
编辑:未知
浏览量:
泽界房产 | 律师带你读合同—— 第四条 有关的抵押是什么?
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由朱瑞(西安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原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周金(中国法学会会员、陕西新闻广播说法时间特邀律师)、杨宝等资深律师组成,十五年来处理了大量房地产诉讼案件,现在将服务前移,在房屋买卖、租赁过程中,从房源合法性审查、合同条款完善、交房验收、过户、质量问题维权等全方位,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防范风险、解决纠纷。
今天我们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四条:抵押情况。(全文共800字,阅读约需2分钟)
商品房开发所需资金量巨大,对于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通常都会将其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贷款,用于工程建设。
1、抵押类型:
房地产抵押主要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所有权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类型。这里会出现的一般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和在建工程抵押。有时甚至会两项抵押同时存在。这就是为什么示范文本这里将抵押情况写了两遍。政府也是煞费苦心,就怕人民群众被骗,特意在示范文本中将抵押情况写了两遍,就是提醒你一定要注意,同一个项目可能存在多个抵押,买房之前一定要先问清楚。
2、抵押人:
对于正规项目,抵押人一般就是指开发商了,他是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人。当然会有例外,这时就需特别留心注意。
3、抵押权人
通常都是某一家银行,当然,现在融资渠道多样化,也会是一些金融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等。
4、抵押登记机构
之前土地和房屋分别归属于土地局和房屋管理局两个部门,所以登记机构对应的就是这两个部门,现在成立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局,由于是过渡时期,所以这三个部门都可能出现在这一栏。
5、抵押登记日期
这是贷款的起点
6、债务履行期限
这是贷款的终点,到这一天,开发商就必须给银行还钱了。如果不还,银行就可以将该项目拍卖变现了。
7、抵押权人同意
对于已经进行抵押登记的房屋,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是不允许销售的。你已经将女儿许配给了金融大亨,就不能再将她许配给翩翩少年。当然,如果抵押权人同意,那就可以合法预售了。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会提前安排,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按揭节点之前将抵押解除掉。因为如果不将这个抵押解除掉,房贷就无法办理了。
对于分期付款或者全款买房的客户来说,这一点就比较重要了,万一开发商没能及时解除抵押,会怎么样呢?抵押权人的权利可是优先于你的哦。这时建议选择大型的、有实力的开发商,毕竟他们违约的机率是很小的。
今天就到这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每一条都非常重要,涉及到的节点非常之多,很多人在买房时无法顾及到所有的注意事项,虽然产生纠纷的机率很低,但一旦产生纠纷解决起来往往非常麻烦,最好的办法还是在事前做好风险防范。
教大家一个比较笨但是简单有效的方法,那就是打印一份示范文本,将需要注意的节点一一标明,等到买房时,和开发商的文本比较阅读,对于正常的约定自然无需再多说,对于与你预期不一致的地方,一定要在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修改。根据政府的规定,开发商的合同文本都会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关注泽界律师公众号,回复“商品房”即可下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现售2014年版),法宝在手,买房无忧。
配图来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异议,来信即删。
本文系房产律师团队原创,如要转载,请注明作者、来源。转载请保持文章完整性,如有断章取义,作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用于学习交流,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