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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界房产二手房买了之后又被抵押?

发布时间:2019-11-11 15:55 编辑:未知 浏览量:

泽界房产 | 二手房买了之后又被抵押?
 

    这两年,大西安的房市风云诡谲,刚需借钱买房不说,还得遭受一路陪跑、陪摇,你有没有考虑过摇号七八次也买不上房的心情?新楼盘的火爆促成了二手房市场的相对火热,不少摇号摇到怀疑人生后,目光开始锁定二手房,毕竟二手房是现房,相对新房来说还是让人心里踏实些,而且大部分已经装修妥当了,再简单收拾一下就可以居住了。
    但二手房买起来真的不比新房省心,程序相对繁杂不说,主要违约的现象层出不穷。最近,小编就遇到了一种二手房买卖违约的咨询。

    翠花用了120万元买二手房,但就在产权过户前,房子却被卖方悄悄拿去抵押借款了。付了巨额购房款,房子却无法过户,翠花该怎么办?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和2017年7月,翠花与二娃签订《房地产买售协议》和《房地产买售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翠花以120万元的价格购买登记在二娃名下,坐落于xxx的房屋。协议签订后,翠花履行了全部购房款的给付义务,并于2017年7月入住该房屋,二娃亦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交付翠花。
    二娃在收到购房款后,却拒不履行协助翠花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义务。直至2018年4月21日,翠花得知二娃隐瞒事实采取遗失补证的手段,再次获得涉案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并于2018年4月10日将涉案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得知,二娃是因为向桂花借了100万,两人在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

    问题  
    尚未在房管局网签备案、过户前,房子被抵押!目前翠花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措施
    目前针对这种情况,翠花有两种维权方式:
    A.请求确认合同有效,要求二娃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
    B.解除合同,请求二娃退还房款、支付违约金。
    问题
    A.翠花与二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未进行权属登记
    B.二娃与桂花的抵押合同有效,且抵押登记已做
    法律分析
    由于目前房价上涨,大部分当事人都会选择第一种维权方式,以“保房子”为目标要求。
 
    在本案当中,二娃与翠花签订房产买卖协议,该房产虽尚未过户至翠花名下,但翠花已付全部购房款且实际使用该房。二娃之后将该房产抵押向桂花借款,应认定为无权处分行为。但是,翠花无法证实二娃与桂花属恶意串通,而且该房产担保的借款已实际出借并已办理抵押权登记。根据物权法规定,桂花已善意取得抵押权。
 
    倘若翠花已经进行网签备案呢?
    “网签不等于取得产权。”要正确认定买卖二手房网签备案行为的法律性质。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办法及实施细则》,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制度是买卖双方将自愿达成的房屋交易结果,通过房管部门网上系统录入备案,是房产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不具有创设物权权利的功能,不同于物权法所规定的预告登记行为,不产生相应物权效力。因此,依然存在上述二种权利并存的尴尬局面。
    不过,对于做了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按照房管部门的通行做法,是不会再给予进行抵押登记的。即使允许抵押登记,也需要先取得买受人的同意。如果真的出现网签之后被抵押的情况,那么可以参照下面的做法,以房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泽界说法
避免“被抵押”应该怎么做?
买房之后尽快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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