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9 09:30:57 编辑:本站 浏览量:890
随后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午生、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磊、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海峰作为区属律师事务所代表上台与区法院现场签署协议。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午生、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磊、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晓龙进行了表态发言。
王午生主任表示:电子诉讼活动的推广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应时而动顺势而为,以新的业态为广大法律服务从业者参与诉讼活动开辟了新的可能,律师作为法律服务从业者将会积极响应,做电子诉讼平台的参与者、推广者及建设者。
王磊主任表示: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欢迎本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同时也承诺在以后的案件代理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实施电子诉讼。也将向当事人做好电子诉讼的各项宣传,消除人民群众对于电子诉讼的“不安感”,鼓励当事人也积极选择电子诉讼方式,提升电子诉讼的适用率与满意度,为今后电子诉讼推广贡献律师的力量。
最后张鹏院长强调:对外,电子诉讼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一站式、智能化的诉讼活动;对内,则以网上办案、电子卷宗同步生成为基础,借助大数据分析、智能推送、证据电子化等功能,为法官提供智能化、一体化辅助服务,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实现了对外、对内的两个层面的能级跃升。今后我院将深入推进技术与司法的深度融合,遵循司法规律,牢牢把握司法亲历性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和处分权,让群众在诉讼中更便捷、更舒心地感受到公平正义,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智慧司法“红利”。
贾渭平调研员对推进落实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各律所及时传达会议内容。会后,区属各律所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要求,组织律师、行政人员学习指导意见,快速落实电子送达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律所事务所积极对接信息。各律所指定专人负责电子诉讼活动,及时与区司法局、区法院对接,按照要求提供送达账号,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检查账号,确认文书是否送达。
三是及时反馈问题,做好当事人权益保障。各律所在学习使用电子送达中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及时向区法院、区司法局报告使用情况,定期梳理、及时反馈,为电子诉讼推广应用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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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司法局联合碑林区法院举行电子诉讼活动启动暨签约仪式-行业新闻-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 陕ICP备19018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