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2日上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博导孙宪忠教授利用工作间隙应邀来我所调研指导工作。
我所韩海峰主任在中国社科院就读师从孙宪忠老师,携在所人员参加座谈会,孙宪忠教授从三段论法律思维的规范使用、原合同法第51条的存废史、人格物理论的批判等方面给我们讲授了有关法律知识,悉心传播法治精神,最后告诫我们青年律师在《民法典》的学习中,要注重系统化、整体性,在法律实务工作中要避免“事务主义”,要注重掌握法律基础理论,实事求是。
通过孙老师短暂的传道、授法、点拨,给予我们全所律师的法律学习和实务工作极大的增信和激励。最后孙老师欣然应允和全所每个青年律师合影留念,座谈会在充实、轻松的氛围中愉快结束。
孙宪忠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以及澳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发表独立专著10部,合作专著1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100余篇,译文10余篇,在德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其研究成果在德国、日本、韩国等地得到相当的关注,是国际认可的中国法学家之一。从1995年国家物权法立法工作开始到物权法颁布,一直受邀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典以及物权法的立法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