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过眼神……你这是侵犯隐私!
发布时间:2019-11-11 15:46
编辑: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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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师有个朋友在抖音上算个网红,最近,她在微信上咨询小律师:“晚上正录视频呢,听见窗外嗡嗡声很大,拉开窗帘,居然有个无人机正对着我窗户!该怎么办?”
小律师这位朋友,住在31层。
翻翻新闻,去年夏天,西安北郊就有发生过,有人利用无人机偷拍女性卧室,还上传到网络上。
会不会有一天,你正浏览某些“不可描述”的网站时,发现这主角有点眼熟啊……
怎么办?
经小律师查阅,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暂行规定》中,有3种情况不需要持照飞行:
一是室内飞行;
二是在视距内飞行的微型以下无人机,但是需要申报飞行计划(视距内是指视野距离500m,相对高度120m以下,微型是指7Kg以下)。
三是在空旷无人区做实验的无人机飞行,因为很多科研人员会通过测试对无人机进行不断的修改,他们的测试地点也多为河流、海上或沙漠等空旷的地方。
除此之外,无人机其他飞行都要上报接受监管。
而民航西北空管局表示:“严格来说,无人机不能在小区等人员密集区进行飞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无人机飞行前必须申请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登记。申请条件中不但要求执飞人取得驾驶员合格证,还明确规定了飞行场地需要有地面保障的设施设备。
如果不满足这两个条件,没有通过申请的西安市民就只能在划定的无人机可飞空域内进行飞行。在划定区域外进行无申请的“黑飞”,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其所有人或承租人可能受到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规定
1、《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3、《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处理方向
根据上述法条,隐私指的是当事人不能或不愿对外公开的内容,哪怕就是在家吃饭,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公开,那就是隐私。如果飞手拍到了此类内容,无论是否传播,都已经构成了侵权的事实。至于我国一些涉密的军事基地,也经常发生无人机“误闯”的现象。军事专家表示,如果军事机密通过无人机泄露出去,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那就不只是侵犯隐私了,往大了说,这是不是spay活动?
小律师觉得,要明晰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权利义务,对各种大小、用途不同机型给出明确的使用区限,让购买者知道并进行严格监管,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
同时,建议大家加强防范意识。现在的无人机拍摄高层住宅楼没有一点问题,小型的甚至可以入室拍摄,当然这样完全就是姿态模式,很考验飞手技术,但是伤人的几率也大大增加。
国内大城市,例如上海,就利用上海建设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建设,通过无人机数据的主动传输,来实现对联网无人机的实时监控与管理,无人机以驾驶员自愿的形式加入该体系。通过这个系统,能够实现对无人机的电子地图定位,以及对飞往违禁区域的无人机进行自动探测,为无人机安全、有序飞行提供电子指南。